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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城市边缘区相关概念辨析与学科发展趋势

1 背景

全球城市化和城市空间的扩展是当今世界城市发展的总趋势。在这个过程中,空间结构变化最大与土地利用模式转变最快的地区位于城市的边缘,这一方面表现为边缘区内部的土地利用结构由乡村用地向城市用地转换,另一方面表现为城市边缘区外部空间范围的扩张。城市边缘区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地域实体,最为突出的特征体现为城市人口增长所带来的空间蔓延的无序性。这种快速无序的蔓延给边缘区带来了一系列人口、土地、经济、社会、生态环境问题,表现为快速城市化时期的外来人口激增、耕地快速流失、土地资源浪费、“城中村”泛滥、山体湿地破坏、大气水体污染、社会形态极化、贫富隔离等现象与问题。因此,以城市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导向的城市边缘区研究,已经成为城市规划和其他相关领域重点关注的课题。

2013年12月12日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报告提出:要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严守底线,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划定生态红线;要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尽快把每个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把城市放在大自然中,把绿水青山留给城市居民;要加强对城镇化的管理。要制定实施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加强重大政策统筹协调工作,建立空间规划体系,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加快规划立法工作。城市规划要由扩张性规划逐步转向限定城市边界、优化空间结构的规划。可见,在新的形势下,城市边缘区的研究再次被提到了重要的位置。

但是,目前大量的城市边缘空间的理论研究普遍存在概念混淆、方法粗放的问题,厘清该空间的基础概念是加快科学研究和科学制定发展策略的前提。

2 国外相关研究

关于城市边缘区的概念,自20世纪30年代提出以来,由于其在空间上的动态性而一直存在称谓上、空间上的不确定性,并处于混乱局面。“城乡结合部”、“城乡交错带”、“城市过渡带”、“边缘带”、“城市边缘空间”、“郊区”等都曾经成为城市边缘区的代名词,范围上或互相嵌套,或互相包含。因此有必要对研究概念进行梳理和辨析,以确定研究对象的内涵、特征和空间位置。

2.1 城市边缘区理论源起与学科发展

1936年德国地理学家路易斯(H.Louis)在研究自然限制因素对城市扩展的长期影响时最早提出了城市边缘区概念。他在探讨柏林的城市地域结构时发现,有些土地利用带主要分布在早期城市的边界地带,虽然随着城市的扩展逐渐被建成区侵吞,并已融合为市区的一部分,但它们仍然以其独特的景观成为城市新区与旧区的分界,而且这一地带的土地利用类型总是随其在城市地域内位置的不同而发生变化。路易斯称之为“城市边缘带”(stadtrandzonen)[1]。

这一概念提出后,被城市学、生态学、规划学等领域的学者广泛引用并深入研究(表1),虽然所用称谓和概念都略有不同,但对这一空间的关注和研究自此从未停止。

20世纪70年代以后,以卡特(Carter)与维特雷(Wheatlay)为代表的一些学者认为传统的城市边缘区研究已不能适应这一地区的功能变化,于是提出:“城市边缘区不仅仅是城市地域内部一种独特的景观类型,还是一个介于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独特区域,其特征既不像城市,也不像农村,土地利用具有综合的特点;应从多个方面研究城市边缘区的演化,特别应注重人口、社会特征的城乡过渡性”[13]。此外,美国城市与区域规划学家弗里德曼(John Friedmann)采用“核心—边缘”理论,认为城市经济中的主导工业或发动型工业可使该地区产生一种强大的力量,使经济发展进一步集中在该地区,形成核心区域(core region),它对周边产生一定范围的影响,这个受影响区即边缘区(peripheral region),核心区和边缘区在空间系统上存在权威—依附关系,但长期存在矛盾与冲突。城市及周围的城市边缘区是一种典型的核心—边缘关系[14]。20世纪80 年代,印度学者德赛与古普塔(Anjana Desai & Smita Sen Gupta)认为,在城市和乡村的过渡地带可具体再划分为城市边缘区和乡村边缘区,并采用“郊区化指数”来划分边缘区的范围[15]。之后,英国乡村协会组织在1997 年举办的城市边缘区学术讨论会上提出了城市边缘区研究的五个主要议题:(1)农业与城市边缘区;(2)城市土地管理与城市发展压力;(3)城市边缘区的娱乐活动;(4)土地利用关系与冲突;(5)城市边缘区政策间的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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